主 旨:公告本所所長選薦事宜。依 據:本所所長選薦辦法(如附件)。公告事項:一、 新任所長任期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二、 本所專任副教授以上或本校其他相關系所專長與本所性質相符之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可為候選人。三、 登記及被連署日期:候選人登記及被連署日期自即日起至4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時整截止。四、 登記地點:本所辦公室(社科大樓五樓5F19)。召集人 犯罪學研究所 黃蘭媖代理所長附件1:所長選薦辦法附件2:所長候選人推薦連署書附件3:所長候選人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