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律師、調查局人員、警察官、監獄官、法制人員、政風人員、行政執行官、學校及少年輔導人員、軍事司法調查人員、安全人員、保全業經理人員、醫事公衛人員、或其他相當於前列資格並經所長同意者,且實務工作經驗六年以上(不包含受訓期間)。
(本所甄試在職生資格僅為報考條件,非在職專班,入學後以在三峽校區上課為主。研究生每學期選課時,經申請核准後,亦可跨班選修在職專班開課課程。)
一、 在學歷年成績單(請註明全班人數、在該班名次,並由該校註冊組承辦人簽章證明)。
二、 自傳:內應敘明過去求學歷程,以及未來到本碩士班研讀之動機及計畫。(3%)
三、 研究計畫:未來在本碩士班研習的論文方向。(12%)
四、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檢定證明、教授推薦函、參與相關計畫、獲得獎學金或獎章、著作、參與社團各級幹部證明等)。(10%)
109學年度招生班別名額與考試科目表(相關日期請以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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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甄試
(甄試生)
上課地點:三峽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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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招生考試
(一般生)
上課地點:三峽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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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
(在職生)
上課地點:台北民生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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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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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生3名(相關工作經驗六年以上);一般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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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
(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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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
(相關實務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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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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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9月25日10:00起
108年10月2日13: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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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1月20日10:00 起
108年12月4日13:30 止 |
108年11月21日10:00起
108年12月12日16:00止 |
考試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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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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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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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月18日筆試
109年2月8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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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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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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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學
2.社會科學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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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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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
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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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生:
一、在職證明書
二、工作經驗、專業成就及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10%)
三、自傳(3%)
四、讀書計畫(12%)(就有興趣之研究議題,所欲修習之課程及對未來專業工作之貢獻,以三至五頁加以敘述)
一般生:
一、在學歷年成績單(請註明全班人數、在該班名次,並由該校註冊組承辦人簽章證明)。
二、自傳:內應敘明過去求學歷程,以及未來到本碩士班研讀之動機及計畫。(3%)
三、研究計畫:未來在本碩士班研習的論文方向。(12%)
四、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語文檢定證明、教授推薦函、參與相關計畫、獲得獎學金或獎章、著作、參與社團各級幹部證明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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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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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職證明書
二、工作經驗、專業成就及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10%)
三、自傳(3%)
四、讀書計畫(12%)(就有興趣之研究議題,所欲修習之課程及對未來專業工作之貢獻,以三至五頁加以敘述)
筆試:
109年1月18日(六)13:30~15:10。
面試:
109年2月8日(六)1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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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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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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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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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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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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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筆試:50%。
二、資料審查:25%。
三、面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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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相同者,依犯罪學、社會科學研究法科目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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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筆試:50%。
二、資料審查:25%。
三、面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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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分:學生至少應修滿三十個學分(不含論文)。
- 論文:六學分。
- 司法人員考試。司法官、檢事官、書記官、公證人、監獄官、監所管理員、法警等特考。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請至考選部網頁查詢)
- 警察人員考試。
-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 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
- 海巡特考。
- 高、普考:如觀護人、政風人員、一般行政、社會行政等相關類科。
- 安全管理專業證照:擔任安全管理業中高階管理人員。
- 修完教育學程學分可擔任教師,從事教職。
- 社工人員。